2020-12-06 15:44:47 已查看3622次
关于2020年7月-12月党费收缴通知
各企业党组织:
为进一步落实从严治党、规范党费收缴工作,高新区组织部要求现收取2020年下半年(7月至12月)全额党费(如有支出,请自行补齐),具体事项如下:
1、党费收缴标准
参照《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、使用和管理的规定》和中组部印发的《关于进一步规范党费工作的通知》及附件一党费交纳比例和数额,后期会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返还(2020年上半年党费返还事宜请耐心等待,后期高新区统一返还)。
2、收缴范围
组织关系在本企业党组织的所有党员及其他应收取的党费。
3、收缴方式
现金收缴(缴纳党费时开具收据)。
4、收缴时间
最晚于2020年12月3日(下周四)下午17点前全部缴纳完毕。
5、需上交材料
(1)1份纸质版2020年7-12月党费缴纳明细表(需加盖企业党组织印章,如有多页需每页都需盖章并加盖骑缝章)提交至汉峪金谷A6-4号楼(济南高新(国际)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)509室;
(2)1份扫描件(加盖党组织印章)2020年7-12月党费缴纳明细表
(3)1份电子版(可编辑的excel表格)2020年7-12月党费缴纳明细表
注:党费收缴扫描件和电子版统一发送至邮箱:qlrjydwdw@163.com
工作时间:工作日上午9:00-11:30,下午13:30-17:30
联系人:李琼;杨晶晶;郑旭芮
联系电话:0531-88989069
附件一:党费交纳比例和数额
附件二:2020年7-12月党费缴纳明细表
中共齐鲁软件园第五委员会
2020年11月27日